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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含第1号修改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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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26-07-05
标准类标国家标准生效日期2017-09-17
有效性状态废止日期
备注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含第1号修改单)
本标准于2017-9-17代替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
食品伙伴网APP:GB 2762-2017污染物限量查询APP,欢迎安装使用
相关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解读
该标准文本已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发布的标准勘误进行更正。点击查看勘误具体内容
相关链接:
GB 2762-2017与GB 2762征求意见稿比对-2020-09-02
2021-03-18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该标准的第1号修改单,于2021-02-22实施。修改内容:表2“食品中镉限量指标中增加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限量要求为0.06mg/kg。文本已为含修改单的最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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