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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18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扶持药食同源功能性食品产业的建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10-20
1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日期2026-10-19
标准类标国家法规生效日期2026-10-19
有效性状态现行有效废止日期
备注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扶持药食同源功能性食品产业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为规范食药物质目录管理,我委制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食药物质定义范畴及目录修订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药典》的物质,除了安全性评价证明其安全之外,还要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规规定。增补食药物质应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辖区情况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配套的安全性评价资料。2019年、2023年、2024年,我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将当归等6种物质、党参等9种物质、地黄等4种物质增补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实行中药材分级管理,积极拓展食药物质应用。中药材活性成分复杂,不同体质、不同年龄、不同人群食用后反应可能不同。建议所提“根据中药材毒性程度分为凭处方使用、医生或营养师指导服用、绿色药食同源应用三个等级管理”具有积极参考意义。我委将继续立足法定职责,持续强化对食药物质“评估纳入、上市监测、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在确保食品安全基础上及时拓展食药物质目录,并配合相关部门优化中药材管理。

(二)关于提升中药产业创新发展等。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一是推动数智化转型。制定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技术赋能中药全产业链,持续提升创新效能,为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夯实物质基础。二是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制定印发《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推动中药大健康产品创新发展。促进中医药与相关产业链深度融合,以“中药+”促进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三是加快优质品牌培育。开展中国消费名品建设工作,征集一批优质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云南白药、西藏奇正藏药等中药企业入选2025年中国消费名品名单。

(三)关于加强食药物质科普宣传等。近年来,我委依托食药物质大力弘扬我国传统食养文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2023年以来,我委累计发布11项食养指南,涵盖高血脂症、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这些指南的推荐食谱均包含多种食药物质,且附有针对不同中医证型的食养方举例,充分彰显了药食同源的核心价值。同时,开展食药物质科普宣传,依托“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以及各类媒体科普宣传和营养指导人员,持续普及药食同源知识,引导公众健康饮食。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立足法定职责,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大食物观”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地方大力发展食药物质和特色食品产业,助力推动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于公众健康和地方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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