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海关实际,制定海关发展“十五五”规划。
一、开创海关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海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扬斗争精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忠诚履行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海关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推进海关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海关处于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枢纽,监管体量大、作业场景多,具有垂直管理体制优势和职能手段全、运行体系稳等有利条件。智慧海关建设推动新技术与海关监管业务加速融合,监管制度改革创新促进监管体系日趋完善,海关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为海关履行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发展中也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挑战,迫切需要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海关治理能力,奋力开创海关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全面履行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以筑牢国门安全屏障、助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智关强国”行动为抓手,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关为保障,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整体联动、物企并重、科技赋能,深入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化、监管模式智慧化、跨境贸易便利化、协同共治机制化、队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系统性提升海关现代化水平,当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以更优监管、更高安全、更大便利、更严打私新成效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海关力量。
做好“十五五”时期海关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对海关工作的全面领导,将“让党放心”作为首位政治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海关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坚持人民海关为人民,将“让人民满意”作为海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可亲可敬可靠的海关形象;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一体推进守国门、促发展,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加畅通;坚持全面深化海关改革,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厉行法治依法把关,全面推进法治海关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夯实海关现代化建设法治根基。
(三)主要目标。
到2030年,基本实现风险防控体系化、监管模式智慧化、跨境贸易便利化、协同共治机制化、队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形成更优监管、更高安全、更大便利、更严打私新局面,统筹协调、整体联动、物企并重、科技赋能成效彰显,海关治理能力系统性提升,海关现代化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风险防控体系化更加健全。全领域覆盖、全链条贯通、全要素融合、全周期管理的大风控格局基本形成,风险监测预警和情报体系进一步完善,穿透式风险分析一站式平台实战应用,风险防控更加精准有效,海关体系化应对、穿透式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有力有效,报关单申报合规率保持在95%以上。
监管模式智慧化全面升级。智慧海关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业务流程优化重塑,海关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创新赋能作用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装备”广泛赋能海关业务,智能、自动、精准、高效的海关监管模式不断完善,海关新质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跨境贸易便利化持续提升。口岸营商环境位居世界前列,进出口货物海关通关效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作用充分彰显,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保障更加有力,口岸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协同共治机制化日益完善。部门联动、关地协同、关企对话和多双边合作制度机制持续健全,信息共享、执法互助更加高效,便民惠企措施精准有效,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效能显著提高,海关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多元共治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队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纵深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储备充足,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海关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国门卫士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 专栏1 “十五五”时期海关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 |
| 指标名称 | 预期指标值 |
| 01 报关单申报合规率(%) | 保持95以上* |
| 02 国际卫生港口岸创建数量(个) | 42 |
| 03 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 | 保持99以上* |
| 04 进出口法检商品合格率(%) | ≥97 |
| 05 进出口货物海关通关时间(小时) | 处于国际海关先进水平 |
| 06 进出境多式联运通关模式应用率(%) | >50 |
| 07 智能查验装备重点口岸覆盖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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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国家(地区) 数量(个)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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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国家 (地区)数量(个) |
80 |
| 注:①指标值为“十五五”期末预计达到的目标数。②带*的为“十五五”时期每年目标数。③以上均为预期性指标,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 | |
二、提高国门安全保障水平
守护国门安全是海关的首要职责。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有效应对外部严峻复杂形势和风险挑战,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以更高安全水平维护国门安全稳定。
(一)提升口岸监管效能。
推进口岸检查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口岸货物物品检查能力。完善全链条物流监控机制,构建途中监管智能平台。加快推进智慧寄递监管体系建设,建立邮件、快件、跨境电商业务领域联合监测预警机制。推进智慧旅检建设,提升精准布控与快速拦截能力。持续完善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监管制度机制,促进边境贸易健康发展。优化属地查检监管模式,提升属地查检监管效能。健全口岸反恐工作机制,完善海关口岸监管环节反恐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海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事前预防,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维护海关税收安全。
优化综合治税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实现应收尽收、应惠尽惠。优化税收运行机制,深化属地纳税人管理,更好发挥隶属海关税收征管作用,完善非贸渠道税收征管机制,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海关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运行监控,丰富税收风险防控手段,完善归类、估价、原产地等涉税风险防控策略。加强非贸渠道税收风险防控,促进非贸渠道税收征管与通关监管有机融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严肃性和规范化水平。强化税收源头治理。
(三)完善口岸公共卫生体系保障国门生物安全。
完善法治化口岸公共卫生治理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完善精准化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口岸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一体化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健全“平战结合”、区域联动应急处置体系,做好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数智化科技创新赋能机制,加强口岸快速筛查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以“多病同检”支撑“多病同防”,加强特殊物品风险监测,提升生物安全风险识别和分析能力。完善系统化专业技术支撑保障机制,提升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业务能力,深化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支持创建国际卫生港,持续提升现代化口岸公共卫生治理水平,到2030年,国际卫生港口岸数量达到42个。健全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治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强化进口农产品源头管控,严格动植物检疫监管体系评估及境外农产品企业注册登记,深入推进进口农产品分级分类改革,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优化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扩大出口,完善种质资源出境管理制度。加强重大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入侵口岸防控技术支撑,提升动植物检疫数智化治理能力。强化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生物安全意识。
| 专栏2 口岸公共卫生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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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口岸公共卫生制度保障 系统推进国境卫生检疫法配套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制修订。加强与国际公共卫生规则衔接,完善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应急处置等制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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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智慧化多点触发口岸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拓展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网络,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监测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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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多病同检”能力提升 加强口岸快速筛查体系建设,强化快速筛查设备在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中的应用。拓展实验室病原体检测项目,提高精准检测能力。构建覆盖口岸快速筛查、实验室检测的完整技术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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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 完善地方政府主导、运营单位主建、海关部门主管、多方协同联动的建设机制,持续开展动态监督管理,巩固建设成果,支持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优秀的口岸创建国际卫生港。 |
| 专栏3 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控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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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动植物检疫制度体系 推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订,做好与海关法、生物安全法及国际规则有效衔接,加强配套规章制度更新与整合,推动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等名录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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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外来物种入侵口岸防控制度体系 出台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并动态调整,加强行刑衔接,推动出台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的司法解释,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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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健全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风险监测网络,优化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大突发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重大风险跨部门、跨区域联动监测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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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进口农产品分级分类改革 对进口粮食、水果等重要农产品全面实施更加科学的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简化低风险产品检疫措施,强化高风险领域检疫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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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动植物检疫数智化治理 持续完善动植检数字化生态体系,全面建成智慧动植检“一库一网一脑”(知识参数库、专业系统网、智能应用脑),推广应用国门生物安全基础数据信息资源平台,提升政策参数精准转化水平,强化业务运行全程监控。 |
(四)强化进出口食品和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构建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夯实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基础,提升监管法治化、标准化水平。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系统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99%以上。完善进口食品安全源头管控、口岸监管、合规管理全链条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优化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构建关地协同监管责任机制。完善重点商品“源头追溯+精准布控”全链条检验监管机制,构建进口工业制成品分级分类检验监管体系。加强进口能源资源等大宗商品以及危险化学品、重点消费品等质量安全监管,优化商品检验监管措施,提升保供稳链能力。强化法检目录外抽查检验结果运用,科学动态调整法检目录。构建差异化合格评定体系,加大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力度。健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提升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结果运用的科学性精准性,提升检验监管效能,进出口法检商品合格率达到97%以上。完善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升促进行动和质量强国建设一体推进机制。持续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
| 专栏4 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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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推动食品安全法修订,构建以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核心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强化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技术规范体系建设。完善多双边食品安全合作协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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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进口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建立进口食品国家、企业、产品分级分类准入机制。推动实现境外食品安全体系评估、生产企业注册智能化。全渠道完善进口食品口岸监管措施,持续优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机制。强化进口食品穿透式合规管理,健全产品、企业、国家退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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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开展出口食品监管流程优化改革试点。优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原料种植养殖场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我国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与主要市场食品安全要求衔接,针对性推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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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智慧化管理 加快推进智慧食安建设,完善拓展运控平台功能,实现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全品类、全环节、全口径信息数据智能调度,异常情事智能预警,监管措施智能调整,提升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智能感知、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
| 专栏5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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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智能化风险监测网络 拓宽风险信息采集渠道,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强化对风险信息自动采集、精准分类、深度挖掘。优化调整风险监测点布局。健全商检领域业务数据链,支撑数据关联应用和生态构建,增强质量安全风险感知应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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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进口工业产品分级分类监管体系 深化“物”“企”等监管要素协同分析,完善智能化评估模型,强化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优化监管政策和布控比例,提升检验监管效能。支持关键原材料、设备及零部件进口,提升重大项目成套设备通关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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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升促进行动 提升对企服务能力,打造高效便捷公共服务平台,优化质量安全合规培训和技术帮扶机制。加大对出口退运、境外通报召回产品的风险分析和追溯调查力度,开展针对性帮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管理协作,完善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 |
(五)严厉打击走私。
深化专项打击,围绕中央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打私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点领域、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走私及关联犯罪。深化海关全员打私,推进“风稽侦”联动,加强关警协作配合,优化线索移交、案件查办、结果反馈等常态化协作机制。提升反走私监控、预警和全域发现能力。推进稽查新质战法规模化体系化发展,持续增强稽查精准查处能力。优化核查作业模式,提升风险类核查查发效能。优化行政处罚制度和运行机制,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新型海关行政处罚体系。深化智慧缉私建设,全面提升人工智能赋能缉私实战工作水平。健全“打防管控建”一体化反走私工作体系,深化随案整治,形成“案件查发—定向整治—堵塞疏漏—反馈效果”闭环打击治理链条。
| 专栏6 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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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开展打私联合专项行动 聚焦国家对外工作大局、重大发展战略、平安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以及财税安全,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税走私、非涉税走私及关联犯罪,持续有效遏制走私势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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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深化“智慧缉私”建设 加强缉私人工智能大模型基础设施和智算中心应用平台建设,构建高质量缉私数据集、知识库和语料库等,打造覆盖缉私各业务领域的智能应用。持续加强缉私大数据汇聚和应用建设。强化反走私感知系统建设,加强对走私高风险区域的多维感知、布控和预警。按照“统筹规划、统筹管理、统一实施、统一保障”的原则,构建缉私信息化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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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提升“风稽侦”联动能力 深化“风稽侦”情报共享。加强“风稽侦”联合研判,建立大数据联合分析研判和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统筹实施“风稽侦”联合专项行动,推动案件线索高效顺畅移交、查办进展及时反馈。推动“风稽侦”成果共享共用,完善“风险预警—联合研判—查证处置—复盘分析”工作机制,总结经验战法、堵塞制度漏洞、反哺正面监管。 |
三、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跨境贸易便利是检验海关现代化成效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跨境贸易便利化在促开放、稳增长、拓市场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拓展国际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以更大便利促进开放合作、互利共赢。
(一)深入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
常态化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持续出台试点政策措施,加强成效评估和复制推广。适时扩大专项行动参与城市范围,支持参与城市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措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制定与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相融合的便利化政策措施。健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二)加强口岸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优化口岸布局,加快建设重点枢纽和区域节点口岸,打造定位明确、功能互补的沿海、边境、航空、内河口岸。按照“补齐短板、重点突破、整体跃升”原则,推动升级口岸基础设施,推进重点边境口岸扩能提质。加强智慧口岸建设,推进智慧口岸与智慧海关深度融合,推动重点口岸智能绿色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口岸申建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推进口岸查验场地统一建设、统筹使用。建立健全口岸发展标准体系,修订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完善口岸综合绩效评估指标。
(三)提升跨境互联互通水平和运输效能。
支持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提高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口岸、国际陆港通关效率。结合不同运输方式特点,建立以“一单制”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一体化监管体系,实现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一单到底”,到2030年进出境多式联运通关模式应用率达到50%以上。便利航空口岸旅客出入境,深化无感通关,优化境外旅客离境退税验核流程,提升入境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支持优化海运跨境运输服务,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允许境外货物与国内货物拆拼箱后复运出境,扩大国际枢纽港口辐射效应。支持提高跨境班列和国际公路运输发展水平,推动“运贸一体化”发展,支持开展“TIR+跨境电商”“TIR+保税货物”运输业务。
(四)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打造“单一窗口+”服务生态,加强与金融等行业服务平台对接,打造个性化服务模式。推进跨部门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简化企业申报,助力联合监管。深化“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与境外互联互通国家(地区)数量达到20个。加强与境外技术创新合作,推动国际航行船舶、检验检疫等电子证书交换。推动扩大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电子联网。
(五)深化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优化企业分类管理,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强化企业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管理,构建以企业为单元、以信用为基础的海关监管机制。强化企业分类管理结果应用。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提高企业认证质量,AEO企业外贸贡献度达到60%。优化注销流程,完善信用修复路径。加强报关企业、报关人员管理,规范从业行为。
四、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
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是海关的重要使命。创新监管服务,优化政策供给,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外贸提质增效,促进贸易强国建设。
(一)高水平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
逐步构建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体系。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联动发展,建立高效便捷的通关模式,健全跨区域海关监管协作机制,服务保障特色产业协同发展。健全智能风险防控机制,动态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深化联防联控,坚决守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全发展底线。
| 专栏7 海关监管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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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政策实施与完善 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推动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加工增值免关税、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等政策。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要求,完善海关监管流程与制度,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涉及海关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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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风险分类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对高风险业态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提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推动深化琼粤桂海关一体化联防机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二线口岸”监管,推进全域监管数据联通,实现信息情报共享、口岸联合执法,精准打击走私违法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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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智慧监管能力提升 统筹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口岸、“二线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设备优化升级。深化智能查验设备和技术应用,持续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智能化监管水平。完善升级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智慧监管平台功能,持续丰富智慧监管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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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支持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紧扣“三区一中心”定位,结合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四大主导产业,支持加快打造旅游消费、石化新材料、生物医药、深海科技、种业繁育、保税维修、数字贸易等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海南重点市县、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出台一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强政策宣讲和合规指导。 |
(二)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
加强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政策供给,推动各地落实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若干措施,促进综合保税区产业形态、功能作用、发展模式、监管方式转型升级。坚持因地制宜,支持综合保税区错位发展,立足地方产业优势,建设研发创新、服务型制造等特色综合保税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强化制度保障,优化综合保税区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服务区域开放布局和开放高地建设。
深入推进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支持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创新机制,健全海关差异化支持政策。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围绕航运物流等重点领域和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探索全产业链集成创新,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级。支持各类型对外开放平台高质量发展,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
| 专栏8 支持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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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 充分发挥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区位与资源优势,支持商务交流、国际展览、国际培训等核心功能落地,促进国际商务合作高效连接,打造高度便利的国际商务交流合作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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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 健全与科研创新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体系,支持河套皇岗口岸片区国际协同创新区和跨境专用口岸建设,持续深化深港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科研人员、科研货物等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助力建设国际一流科技创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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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落实支持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优化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关监管制度,进一步深化海关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措施,支持福建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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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推动海关支持和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新一轮措施落地见效,优化分线管理监管体制,推动跨境协同执法、检验检疫互认、农食产品安全监管合作,创新琴澳通关便利模式,推动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员进出高度便利,提升琴澳一体化发展水平,以琴澳一体化服务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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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深化“一港通”应用,助力提升航运枢纽能级。优化南沙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管制度,支持扩大国际分拨业务范围,促进区港联动发展。加强与港澳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货物通关协同,便捷跨境人员、科创物资等高效流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物流链、供应链更加顺畅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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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促进深港融合发展,加快新设口岸规划建设前期工作,推进民生、物流领域监管规则衔接,建设有利于服务业在前海发展的口岸营商环境。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健全与多元贸易形态发展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支持深圳航空口岸货运区规划建设,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
(四)推动贸易创新发展。
商签更多合作文件,支持扩大优质产品进口,推动中间品、高技术产品等出口,促进进口和出口更加协调、更加平衡。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创新绿色贸易、数字贸易,促进跨境电商、海外仓、市场采购、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税政调研,推动进出口税收政策更加完善。加强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海关监管规则、监管模式创新。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推动内外贸标准规则、信用体系衔接,支持确有需要的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优化加工贸易内销管理,支持加工贸易出口转内销,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编制复出口、复进口统计,完善外贸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强化统计监督,促进监管效能提升和外贸持续健康发展。深化重点国别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商品统计监测分析,做好进出口数据发布解读。保障进博会、广交会等重大展会,支持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应对。
| 专栏9 支持农食产品进口多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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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农食产品检疫准入 优化检疫准入程序,重点丰富粮食、水果、水产品等优质农食产品来源地,保障市场安全稳定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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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境外企业在华注册 优化境外农食产品生产企业注册流程,强化源头管控,有序扩大快速审核、远程检查、到期自动延续等企业评审便利化措施应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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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通关便利服务 持续优化通关流程,加快推进国际检验检疫电子证书联网核查,打造复合型农食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大力推广应用口岸监管智能设备,保障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快速通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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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优质种质资源安全引进 优化种畜禽、种子苗木、遗传物质等种质资源进口检疫措施,发挥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和南繁硅谷作用。 |
| 专栏10 支持外贸新质生产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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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创新主体服务提质 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机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成为AEO企业,降低合规企业查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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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建立“新业态企业培育库”,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深化跨境电商支付信息、身份信息验核机制,推动跨境电商规范发展。优化海外仓综合监管服务,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服务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预包装食品、化妆品试点范围,优化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流程。完善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产品目录。有序扩大保税再制造产品和区域范围。支持企业按规定开展燃料油保税混兑和铜精矿、金精矿保税混配业务。完善出口货物入境修理全链条监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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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绿色贸易创新发展 建立完善绿色贸易统计监测分析体系,跟踪监测绿色低碳产品的贸易规模、市场份额、贸易流向、品类结构等变化情况。探索建立进出口商品涉碳监管体系,探索基于产品数字护照的数字化通关应用,助力建设进出口重点商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促进关键资源循环利用,有序推进海外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利用。支持物流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绿色贸易壁垒研究与应对。 |
| 专栏11 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服务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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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技术性贸易措施规则研究 加强对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的研究,助力提升国内技术性贸易措施合规性,参加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强对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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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技术性贸易措施协同应对 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统计调查制度。建立WTO-TBT/SPS通报措施风险评估模型。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跨部门机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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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构建“采集—治理—识别—评估—服务”五位一体的智能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提升数据信息共享服务效能。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 |
(五)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海关检验检疫机制性合作,构建特色合作平台,拓展绿色贸易、卫生健康、风险管理、进出口商品质量、海关执法、能力建设等领域合作,持续推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深化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模式,支持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支持“海上丝绸之路”“空中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建设,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助力高标准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化区域经济合作。
(六)支持扩大制度型开放。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标准制修订、区域和多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谈判,牵头做好优惠贸易协定涉海关检验检疫规则、原产地规则谈判。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协定,积极参与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相关工作。支持率先试行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协定》。落实给予同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落实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健全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备案审核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有效备案数量增长20%。
五、提升体系化风险防控能力
风险防控是海关现代化的战略支撑。全面加强海关风险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构建全领域覆盖、全链条贯通、全要素融合、全周期管理的大风控格局,促进风险精准识别、精准锁定、精准处置。
(一)强化全领域覆盖。
深化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物安全、生态安全、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建立重大风险防控清单并动态调整。强化贸易非贸同防、进境出境并重、口岸属地贯通,深化跨领域、跨部门、跨关区协同防控,确保风险防控网络覆盖所有重要业务场景和重点风险防控领域。
(二)深化全链条贯通。
加强境内、口岸、境外“三道防线”衔接联动,促进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流程贯通,推动海关风险防控由口岸向产业链供应链穿透。强化物企(人)并重的风险防控理念,以企业为单元,由物及企(人)、由企(人)及物归集产业链供应链各类风险信息、风险特征、风险参数,打通信息逻辑通道,依风险等级实施差别化风险防控。
(三)促进全要素融合。
统筹应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等各类风险,加强各类风险交织、演变、漂移的系统研判,推动实现“及时通报+联动排查+协同处置”的一体化防控。充分应用规则、技术、资信管理等各类防控要素,推进风险防控理念和方法与各领域专业资源、执法手段融合联动,促进科技、人才、数据等高效配置,最大限度提高风险防控效能。
(四)完善全周期管理。
实施风险防控全周期管理,构建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协同处置、反馈评估、监督监控等全流程管理闭环,实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化管控,健全完善复盘纠偏、整改提升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实施布控全周期管理,优化指令分类与结构,建立健全对口负责、会商研判、实施通报、联动评估、及时反馈等机制,全方位提升布控质效。
六、构建智慧化监管模式
制度创新和科技赋能是海关现代化的动力引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构建“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装备”的智慧化监管支撑体系,打造智能、自动、精准、高效的海关监管模式,提升新质监管力。
(一)推进业务模式改革创新。
以企业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出口涉检货物监管模式改革等为突破,推进海关监管流程重塑及配套监管制度完善,推动“透明换便利”。以实施“全量报关单风险智能甄别”“报关单证智能审核”“货物智能检查”为重点,推进作业模式数智化改造。以优化“中心+现场”运行体系、完善“口岸—属地”协同机制、构建海关联合监控指挥调度体系为牵引,强化跨层级跨领域协同配合,系统优化业务管理机制。
(二)加强海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实施海关“人工智能+”行动,推动风险甄别、单证审核、现场检查、税收征管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数据供给创新,支持海关数据标注、数据合成等技术发展。部署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融合时空智能学与国门安全风险防控,研究国门安全风险防控新理论新方法,着力攻克非侵入式综合探测和快检快筛等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提升国门安全防控科技支撑能力。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成果试点示范和复制推广。建立海关监管装备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快推进 H986等查验设备以旧换新,推动存量装备逐步改造。加强监管智能装备研发应用,推动装备设备迭代更新,到2030年,90%以上的重点口岸配备智能查验设施装备。
| 专栏12 海关“人工智能+”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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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工智能+”重点场景应用 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赋能海关业务、政务及对外服务领域,应用普及率达到90%。加快推进智能审单、智能甄别、智能审图、“数字关员”等应用项目建设和迭代升级。开展人工智能辅助编程技术实践,提升人工智能在重点场景的渗透率,建成10个以上高价值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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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人工智能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夯实算力基础设施、人工智能平台、模型集群、语料库等人工智能创新的基础要素。构建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环境,推动人工智能模型应用创新,构建海关总署人工智能实验室体系,打造海关前沿技术研究和中试基地,为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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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人工智能治理 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技术架构和标准体系等,强化算法可信、数据安全、授权管理,规范人工智能模型研发、应用、上线、迭代、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人工智能数据治理和安全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研究应用,推动海关安全、稳妥、有序应用人工智能技术。 |
| 专栏13 先进监管装备研发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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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非侵入式检查装备研发 加强新型探测技术研究,推进非侵入式快速识别装备研发,打造国门安全智能监管装备体系,持续提升通关效率,做到既通得快、又管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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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具身智能装备研发应用 探索人工智能前沿技术,攻关智能查验机器人等重大装备,推动装备性能迭代更新,建立人机协同机制,实现“机器助人”和“机器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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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移动智能设备集成应用 推进多装备数据接入共享、多模态数据融合应用,打造以人为中心,以智能终端、快检装备、数据平台等为支撑的多元协同监管模式,提升一线移动执法能力。 |
(三)构筑高质量数据底座。
加强多源数据采集,建设湖仓一体、数据融合、实时高效的海关数据湖。用好国家政务数据服务门户等途径,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共用。推动内外部数据关联融合。推动实施数据质量提升工程,构建格式统一、质量可控、场景适配强的海关高质量数据集。完善海关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
(四)完善海关信息化系统生态。
统筹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深入实施系统整合,高标准建设智慧海关业务系统、政务系统及面向企业的“一站式”智慧服务平台。构建海关移动应用技术架构体系,丰富完善海关移动应用功能,提升移动应用集约化便利化水平。加强监管装备与信息系统集成创新,推动监管装备应用与现场作业融合。打造智能运维支撑平台,构建智能基础环境支撑体系和多节点多活智能调度体系,提升信息系统数智化运维能力。推进通信网络升级,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完善人工智能安全管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五)建设现代化实验室体系。
完善实验室检测技术体系,推动高通量检测技术应用,加强管制物项、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检测能力建设。优化署级中心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常规实验室三级布局,推进集约化发展。完善海关实验室检测标准,形成国家标准、海关技术要求、实验室标准操作程序“三合一”检测标准方法体系,海关技术要求数量增长200%。加强实验室智慧化建设。支持确有需要、具备条件的现场探索开展检验检测现场化。
(六)增强高质量法治供给。
优化智慧海关建设和法治海关建设同部署同推进机制,持续推进执法依据“立改废释”。全力推进海关法修订,推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等重要立法,采用“小快灵”方式推动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加强跨境电商、市场采购、低空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法律问题研究,加大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制度供给。完善规章立项评估机制,常态化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七、实现协同共治机制化
协同共治是海关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坚持现代治理理念,健全信息共享和执法互助机制,深化多双边合作,强化部门联动、关地协同和关企对话,汇聚多元共治合力。
(一)深化国际多双边合作。
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落实四大全球倡议。持续践行“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理念,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合作伙伴计划。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规则标准制修订,深度参与全球海关治理。积极开展国际和地区执法合作,加强国际海关信息共享与行政互助,联合打击跨境违法活动。高水平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到2030年,互认国家(地区)数量达到80个。深化与各类国际组织、重点国家(地区)海关检验检疫多双边合作。
(二)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海关检验检疫交流合作。
完善联络工作机制,强化与港澳地区在智慧海关建设、风险管理、口岸通关、执法协作、检验检疫、能力建设等领域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检验检疫标准兼容互认,加强与港澳海关监管服务合作,促进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持续推动与港澳海关风险防控一体化,联合防控打击走私活动。支持平潭、昆山、东莞等两岸合作重点平台和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服务两岸经济合作。
(三)强化部门联动、关地协同和关企对话。
建立健全海关与多部门常态化合作机制,深化数据共享、信息通报、执法互助和联合处置。优化口岸等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跨部门机制作用,提升协同治理效能。完善应急管理、公共卫生等关地协同体系,健全问题隐患移送通报等工作机制。优化“平安中国”建设打击走私考评标准与方式。完善综合保税区协同治理格局。强化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健全关企对话会、“关长送政策上门”、“关企零距离”等交流机制,完善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原产地等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供给。健全海关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持续提升12360热线服务质效。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执法争议源头预防。做好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四)统筹管理资源配置。
坚持进口与出口监管并重,推行货物“l+N”检查、远程检查、“现场作业+后台专家辅助”等作业模式。制定完善技术标准与数据接口规范,推进监管装备设备统一调配和共享共用。深化业财融合,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在海关系统全面落地。统筹研究资源,强化海关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构建海关大政研工作格局。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海关队伍
海关队伍建设是海关现代化的决定性力量。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全面领导,建设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专业化海关队伍,当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一)深化政治机关建设。
始终把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优化抓落实闭环机制。健全落实“四个以学”长效机制,高标准推进总署党校建设,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党员教育培训。持之以恒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分类指导,提升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水平。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持续开展“海关国门卫士榜样”宣传选树活动。推进海关文化建设,统筹用好海关博物馆、关史陈列馆等海关文化遗产资源,打造海关全媒体传播体系。
(二)锻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海关院校建设,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大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深化公务员队伍分类管理。推进智慧人事建设,以数智化手段提升人才队伍管理效能。
(三)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分领域分专题开展业务专业能力培训,加强业务实训点建设与应用,统筹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持续开展适应海关履职需要的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强化实践培养锻炼,在重大项目、重点任务中提高改革创新、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有计划有重点选派不同层级优秀干部挂职锻炼,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清风国门”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为基层减负重点领域整治。完善海关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加强新时代海关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升监督合力。
九、实施安排
深入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法,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海关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蹄疾步稳、久久为功推进海关现代化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总署党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细化发展目标,强化协调协同,落实工作任务。加强规划专题宣贯,营造规划实施良好氛围。
(二)强化项目保障。
加强年度预算、投资计划和规划的衔接,强化财政科学管理。统筹各类资源投入,保障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三)鼓励探索创新。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科学精准的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基层大胆创新,支持有条件的海关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激发全国海关创新创造活力。
(四)做好监测评估。
坚持规划任务推进与年度海关工作会议任务部署相结合,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规划文本下载链接:海关发展“十五五”规划.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