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食品世界
食品添加剂类别
范围及相关标准
传统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
GB 2760(附录A的物质)及其产品标准
GB 26687《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食品营养强化剂
GB 14880中物质及其产品标准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含酶制剂)
GB 2760(附录C的物质)及其产品标准
GB 1886.174《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食品用香料
食品用香精
GB 2760(附录B的物质)及产品标准
GB 29938《食品用香料通则》
GB 30616《食品用香精》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
GB 1886.359《胶基及其配料》
(图11)
如氯化钙可以作为加工助剂(图10),也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图11)。氯化钙作为加工助剂时使用时,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稳定剂和凝固剂、增稠剂的功能;如在最终食品中发挥了以上功能,则需要确认氯化钙是否可用于该类别食品,添加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在配料表中标示氯化钙。
(3)酶制剂的标示要求
如果在终产品中已经失去酶活力的,不需要标示;如果在终产品中仍然保持酶活力的,应按照食品配料表标示的有关规定,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酶制剂的加入量,排列在配料表的相应位置;
如生产酿造食醋的液化、糖化过程中使用的酶制剂,在酿造食醋成品中已经失去酶活力,不需要标示。
4、食品用香精香料
(1)标示的基本要求
可以标注为“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等,也可以在配料表中标示香精香料的通用名称。
(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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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如苯甲酸既可作为防腐剂(图13),又可作为食用香料(图14)。如仅作为食用香料使用,不发挥防腐剂功能时,可按照香精香料的要求进行标示;如在食品中发挥防腐剂功能时,应符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并标示为“苯甲酸”、“防腐剂(苯甲酸)”、“防腐剂(210)”等。
5、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
根据GB 7718的要求,可以标示为“胶姆糖基础剂”或“胶基”。
小结
正确的使用和标示食品添加剂是对食品生产企业最基本的要求,也是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承诺。食品生产企业应该严格按照相应法规标准正确使用和标示食品添加剂,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和消费指导。








